七届三中全会中心任务
七届三中全会的中心任务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的一次重要会议。当时,面临的形势是复杂而严峻的。经过长期战争,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尚未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党召开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当时的中心任务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为了实现这一中心任务,全会提出要创造三个条件: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土地改革的完成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可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大量节减国家机构所需经费则有助于减轻财政负担。
七届三中全会在党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为全面实施新**主义建国纲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党和人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这次会议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策略路线和行动纲领,对于领导全国人民战胜困难,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政权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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