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不能上班劳动法怎么规定
劳动法对于因病不能上班有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医疗期、病假工资等方面。
在劳动法中,因病不能上班的情况受到重视和规范。首先是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是病假工资。一般来说,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相应的病假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劳动者也要注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实提供病情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双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妥善处理因病不能上班的相关事宜,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