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手续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其手续具体如下: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递交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状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接着,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庭审等程序,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继续审理。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分为准予离婚和不准予离婚两种情况,如果准予离婚,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委托代理,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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