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
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债务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那么抵押权人就有权依法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权利确保了抵押权人的债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优先保障,减少了其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在经济活动中,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也起到了多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较为可靠的保障,使得债权人在决定是否提供信贷等资金支持时,能够有更大的信心,从而促进资金的融通和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债务人而言,通过提供抵押财产,可能更容易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也促使其更加谨慎地对待债务,努力履行还款义务。
举例来说,甲向乙借款 100 万元,并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到期甲不能偿还借款,那么乙就可以依据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并优先从处置价款中获得自己的 100 万元债权。而其他普通债权人则只能在乙得到优先受偿后,再从剩余的价款中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同时,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和争议,这就需要依靠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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