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可以走人
试用期辞职,一般提前 3 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走人。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辞职相对较为简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3 日”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在保障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的同时,也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可以留存证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辞职的意愿和预计离职的时间。在这 3 天内,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非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总之,试用期辞职,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后离职。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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