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过抚养费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没给过抚养费并不一定就不能争夺孩子抚养权,但这会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的因素。
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支付抚养费只是判断抚养权归属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即使一方之前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但若能证明其现在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来承担抚养责任,包括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等,也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
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孩子本身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且有明确的意愿跟某一方生活,这也会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影响。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家庭环境等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无论抚养权最终归属于哪一方,另一方都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成长需求。如果一方在过去没有支付抚养费,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争取抚养权的形象和可信度,但并非绝对的否决因素。法院会全面、客观地评估各种情况,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总之,抚养权的争夺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和情感问题,不能仅仅依据是否支付过抚养费来判断。双方都应当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尽力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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