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这种情况下视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工作时间,这通常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的时间。其次是工作岗位,即劳动者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位置。突发疾病则是突然发作的疾病,包括各类急重症等。
强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或工作时间后,在工作岗位之外突发疾病死亡,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因工作需要提前到岗或者加班后延迟离岗等,在这些时间段内突发疾病死亡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突发疾病死亡还需要注意时间限制,即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果超过了 48 小时,一般不再视为工伤。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
认定工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因素和具体情况的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争议和不同的理解。如果劳动者或其家属认为符合工伤条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和认定。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协助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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