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应通知双方吗
伤情鉴定通常是需要通知双方的。
伤情鉴定在涉及伤害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于确定案件的性质、责任以及后续的法律程序都起着关键作用。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是应该通知双方的。
通知双方是保障程序公正的体现。这样可以确保双方都有机会了解鉴定的过程和结果,避免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双方能够及时知晓鉴定的安排、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准备和安排。
让双方参与其中,有助于增强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双方可以对鉴定的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及时提出,确保鉴定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
通知双方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鉴定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有自己的意见和证据需要提供,这对于准确判断伤情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双方也能够根据鉴定结果来评估案件的走向,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通知到双方或者通知存在困难。但相关部门应该尽力采取措施,确保双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得知相关信息。
总之,伤情鉴定通知双方是确保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伤情鉴定在案件处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九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四十条
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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