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乘客摔伤责任怎么分
公交车上乘客摔伤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涉及公交公司、乘客自身及其他相关方的责任。
在公交车上乘客摔伤的责任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保障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的安全。如果公交司机急刹车、急转弯、未及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等原因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如果乘客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车上打闹、未站稳扶好等原因导致自己摔伤,那么乘客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有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乘客摔伤,比如其他乘客的推搡等,那么第三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确定责任时,以下因素也可能会被考虑在内:公交车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扶手是否牢固等;路况等客观因素;司机的驾驶状态等。如果发生乘客摔伤事件,应及时固定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责任认定和理赔。
同时,公交公司通常会购买相应的保险,在责任确定后,可通过保险进行。如果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准确判断责任的归属,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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