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是否停止执行判决
申请再审并不一定停止执行判决。
在司法程序中,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认为存在错误而请求重新审理的一种途径。申请再审并不必然导致判决的执行停止。
一般情况下,原判决、裁定应当继续执行,除非符合特定的情形。这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当事人随意通过申请再审来拖延执行。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可能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具体来说,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停止执行:一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可以作出裁定中止执行;三是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决定再审的,也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申请再审后停止了执行,也不代表最终的再审结果一定会改变原判决。再审只是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以确定原判决是否存在错误。如果经过再审审查,认为原判决正确,那么执行将会恢复。如果再审改变了原判决,那么则会按照新的判决结果执行。
在实践中,对于是否停止执行的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不停止执行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等。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据,由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