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是否包括了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应发工资通常不包括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它主要包括员工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后所获得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而五险一金中,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并不属于员工个人的直接收入,而是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向社会保险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用于保障员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方面的权益,以及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的福利。
员工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五险一金的费用,这部分会从应发工资中扣除。扣除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以及其他可能的扣除项(如个人所得税、罚款等)后,得到的就是实发工资,也就是员工实际到手的金额。
在工资核算和劳动法律法规中,应发工资和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是明确区分开来的。单位不能将其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算作员工的工资收入,也不能以此来抵扣员工的工资或其他福利待遇。在判断工资待遇和权益时,劳动者要清楚区分应发工资和五险一金的具体含义和范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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