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离职,你的权益真的不受影响吗?
在职场中,很多员工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以各种理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甚至暗示如果坚持要求缴纳社保就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面对这种“不交社保离职”的情况,作为劳动者,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呢?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公司如何解释或承诺给予其他补偿(如直接将社保金额折现到工资中),只要未依法缴纳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存在这种行为,你完全有权提出异议,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因为坚持要求公司缴纳社保而被逼迫辞职,又该怎么办呢?这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 主动离职:如果你选择主动离职,则通常情况下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由于公司长期未缴纳社保导致你被迫辞职,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因单位过错引发的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申请经济补偿。
- 被动离职:如果公司在得知你要举报其未缴社保后,单方面辞退你,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入职通知、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时能够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建议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督促公司尽快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建议参考:
当面对“不交社保离职”的困境时,请不要轻易妥协,可以通过与HR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缴纳社保不仅是对个人未来生活的保障,也是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如果担心过程复杂或者不知从何入手,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进一步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编总结:
社保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之一,对于那些试图逃避责任、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来说,迟早会付出代价,作为普通劳动者,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利,勇敢地对不公平待遇说“不”,才能营造更加和谐健康的劳动环境,希望每位读者都能通过本文有所收获,用智慧和勇气捍卫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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