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不能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可以在新疆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在新疆办理异地手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讼。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新疆的相关法院办理异地手续。
另一种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 2 年。如果在试点地区,且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办理异地协议离婚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同时,离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当事人应该慎重考虑,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如果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或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