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裁定能否撤销
在一定条件下,以物抵债裁定是可以撤销的。
以物抵债裁定是否能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导致以物抵债裁定被撤销: 一是裁定存在错误或违法情形。比如在作出裁定时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依据的事实存在错误等。 二是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以物抵债裁定,对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该裁定可能会被撤销。 三是抵债的财产存在重大瑕疵或与约定不符。若抵债财产的实际情况与裁定中所描述的严重不符,影响到抵债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也可能引发撤销裁定的后果。 四是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在裁定作出后,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能够证明原裁定的依据不成立,那么可以申请撤销该裁定。 申请撤销以物抵债裁定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或者通过上诉、再审等程序寻求救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在实践中,对于以物抵债裁定的撤销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债权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以偿还银行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