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形的消费投诉不受理
以下情形的消费投诉可能不受理:超过保修期或保证期的;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超过一年的等。
在消费投诉中,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可能导致不被受理。首先,当商品或服务已经超过了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此时再进行投诉,可能会难以获得支持。因为在正常的质保期限内,消费者才有合理的依据要求解决问题。其次,如果之前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已经执行,且没有新的情况或新的理由出现,再次投诉也可能不被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对同一问题的反复纠缠,以维护调解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再者,当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超过一年时,也可能不再受理。这是因为过长时间的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的缺失和事实的难以认定。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比如消费者无法证实与被投诉方之间存在消费关系,或者投诉的内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等,也可能不被受理。总之,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应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和范围内,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明确的诉求,以提高投诉被受理和解决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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