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放到代收点丢了是什么的责任
快递放到代收点丢了,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能涉及快递公司、代收点以及寄件人或收件人自身等方面的责任。
快递放到代收点后丢失,情况较为复杂,责任的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快递公司在将快递交付代收点时,应当确保代收点有妥善保管快递的能力和责任约定。如果快递公司未履行合理的交付和告知义务,那么快递公司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代收点如果收取了保管费用,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有义务保障快递的安全。若代收点因自身疏忽、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快递丢失,代收点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寄件人或收件人自身也可能存在一定责任。比如寄件人未选择可靠的代收点,或收件人长时间未去领取导致快递丢失等情况。
在实际处理中,需要根据具体证据来确定责任主体。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收件人可向快递公司主张赔偿,快递公司赔偿后可根据其与代收点的约定进行追偿。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寄件人选择正规、有信誉的代收点,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件人应及时领取快递。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快递丢失的风险和责任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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