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找律师先给钱还是案子结束时给钱
通常有先付费和风险代理两种方式,具体何时给钱可以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在时委托,关于费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先给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预先支付律师费。这种方式在律师行业中较为常见。委托人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按照约定的金额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律师费。这样做的好处是,律师可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心投入,无需担心费用的问题。同时,对于一些复杂、工作量较大的案件,律师前期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预先支付费用也能保障律师的权益。
案子结束时给钱,这属于风险代理的一种模式。律师和委托人会约定,只有在案件取得特定的结果,比如胜诉或达成有利的和解时,委托人才支付律师费。如果案件结果不理想,委托人可能无需支付或者支付较少的费用。这种方式对于委托人来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律师承担较大的风险,因为律师的收益与案件结果直接挂钩。
当然,具体采用哪种支付方式,需要委托人和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意愿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在协商过程中,委托人应该充分了解各种支付方式的利弊,与律师进行坦诚的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同时,无论选择哪种支付方式,都应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