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被惩戒后还能办卡吗
一、被惩戒后还能办卡吗
《协助信息活动罪》又被俗称为“帮信罪”,它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帮助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若触犯了帮信罪,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可能遭受的刑事处罚。
至于在接受惩戒之后能否成功办理银行卡,这主要取决于各家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风险控制策略。
通常来说,如果某位人士因为涉嫌帮信罪而受到了处罚,那么他/她的银行信用记录很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从而在一定时期内申请办理新的银行卡时遭遇更为严格的审核或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人员的账户也有可能被冻结或限制使用,以此作为对他们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
针对“帮信罪”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共犯”在刑法中所代表的不同概念及其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以下是深入解析:首先,所谓“帮信罪”,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电信技术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信用卡、银行卡、手机卡、通讯工具等便利条件,甚至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服务的行为。
这种行为虽然构成了单独的犯罪行为,但是相较于主要的犯罪行为(例如)来说,它通常被认为是起到了辅助或者次要的作用。
“共犯”则是指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参与了共同策划、实施或者提供协助的人员,其中包括主犯、从犯等多种类型。
相对于“帮信罪”而言,“共犯”的角色可能更为积极主动,他们不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而且还涉及到犯罪的各个环节,而不仅仅是提供帮助而已。
在法律责任方面,“共犯”通常需要承担与主犯相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那些在犯罪计划和实施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的共犯。
三、帮信罪判决后会直接收监吗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一种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定之罪行。
根据该法的具体条款,如若被判刑之人在判决前并无任何与拘禁记录,那么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后,通常情况下不会立即对其进行收监,而会按照判决书中明确规定的期限,要求被判刑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前往执行机构报到。
若被判刑者未能按时报到,则执行机构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以期将其送入监狱执行。
四、帮信罪认定标准
该犯罪定罪之准绳,基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列各项条文。
详细阐释,帮信罪在其客观方面展现为当行为人知晓他人正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却依然为其实施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
至于主观层面,则需具备故意为之的明知故犯心态。
其中关键要素包括对“他人犯罪”的明确认知以及“帮助”行为的实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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