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属于什么犯罪
一、毒驾属于什么犯罪
1、关于“毒驾”这一问题,其虽然属于违法行径,然而由于情节尚未严重到足以引发犯罪,因此难以构成犯罪。
假如因“毒驾”导致了重大,例如致人重伤、逝世甚至致使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等情况出现,那么涉案者则有可能被判定犯下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或的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交通肇事罪的客体,实质上是我们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换言之,只有当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了重大后果时,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反之,若仅是发生了交通肇事但并未造成重大后果,那么便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也无法成为我们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自然也就无法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在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
至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在实际案例中,主要涉及到的是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
针对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且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是否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毒驾构成什么犯罪
通常而言,“毒驾”行为并不构成,但应归类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径,一般情况下,会对涉事人员进行10天至15天的拘留处罚,并可处罚款金额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
若“毒驾”行为未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则将根据相关进行;反之,若引发了交通肇事事件,则应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若“毒驾”行为导致交通肇事后果严重,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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