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判刑11年怎么处理
一、孕妇判刑11年怎么处理
当孕妇身处于犯罪现场,在未被判定的情况下,通常将被授予暂予监外执行的权利。
对于那些因非法行为而被判处或者的罪犯,倘若其身份为孕妇亦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母亲,那么人民有可能根据具体案情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措施。
所谓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针对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原则上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特定执行场所服刑的情况。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由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原因,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完成刑期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实行的一种灵活执行方式。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 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期间怀孕了可能判缓刑吗
在法院审理犯罪分子案件时,若犯罪者为孕妇,通常会给予其缓刑处置。
此种情形可参照《》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即对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18岁或孕妇及75岁以上老者,均可酌情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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