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卖淫女开房什么罪名
一、帮卖淫女开房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简而言之,便是为他人组织妇女(甚至包括男性)进行卖淫活动提供便利与支持,比如为其进行招募和运输女性,乃至提供其他种种援助。
然而,对于此类协助行为,我国明文规定了惩罚机制。
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有意为组织卖淫活动者招募、运送人员,或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并处以相应;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旅馆业、餐饮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出租汽车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如果利用自身所在单位的资源和优势,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同样有可能触犯协助组织卖淫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卖淫被抓可以吗
卖淫案件中的当事人因无法获得保释,这是因其仅属,而非。
但当事人如遇紧急情况需外出处理,可申请请假。
若对拘留处罚有异议,可在入狱前提交暂缓执行,等待复议结果。
对于行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将依据相关进行处罚。
具体量罚标准如下:对卖淫嫖娼者,处10至15天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较轻者,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屡犯、年龄较大且多次卖淫嫖娼者,应予收容;对怀孕或哺乳不满1岁婴儿及70岁以上人员,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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