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支付结算是什么意思
一、支付结算是什么意思
入账金额即为支付结算金额,当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时,即可构成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帮信罪”,依照一般情况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罚金或单独处罚。
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支付结算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其交易流水的计算标准往往以涉案账户中的流入资金为准。
可以理解为入账金额即是支付结算金额。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是什么情况
1. 在某些情况下,若未发现有违法事实发生,或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则可通过给予行政处罚来解决问题,具体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2. 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援,且情节已严重到一定程度时,该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帮信罪的罪犯。
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还会被处以罚金。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犯罪主体方面。
具有一般主体资格的人都可能成为帮信罪的犯罪分子,其中也包括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二,主观方面。
帮信罪的犯罪分子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即他们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提供帮助;第三,侵害的客体。
帮信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第四,客观方面。
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这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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