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是暴力犯罪吗
一、是暴力犯罪吗
依据我国现行所明确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但未到达法定成年年龄(16周岁)者,倘若触犯了、他人身体并导致重伤或死亡、、、、纵火罪、、向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已达十二周岁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他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该行为对被害人造成致命后果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受害人身受重伤而导致终身残疾,情节极其恶劣,且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并批准追诉的,这些青少年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这类青少年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6周岁),因而法庭不会判处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情况下,法定(主要是父母亲)需负责监督及管教这批孩子。
针对有特殊需要的青少年,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其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的权利。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投毒把狗毒死了构成犯罪吗
当用毒性极高的药物对狗进行投放,以图将其致死,而这个过程中没有其他意在危害公众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意图,且被投放毒药的犬只本身经济价值并未超过五千元时,那么这一行为实际上应被视为非犯罪行为;但是,若所投放的毒狗药物以及狗狗尸体的流失可能会导致水井、河流、食物受污染,从而引发无法预估的公众中毒事件甚至可能涉及到多人性命健康问题的话,那么此种投放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即投毒罪。
当以毒害狗狗性命为初衷,但又担心毒狗药物或宠物尸体的扩散有可能危及大众或某一人群的生命安全时,倘若在将来一旦有人因食用了这些有毒的狗肉而导致生命危险,那么这种行为还可能会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