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什么意思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的一种金钱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在侵权责任中,当受害人的精神权益受到侵害,如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名誉、隐私等被侵犯,导致其精神上承受痛苦、折磨、忧伤、愤怒等不良情绪时,侵权人依法应当向受害人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设立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慰藉和安抚。遭受精神损害后,受害人往往需要一定的物质补偿来缓解心理创伤。其次,体现了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制裁。让侵权人承担经济上的责任,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防止类似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再者,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公平的对待。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时,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经济承担能力,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消费水平等。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这些因素进行权衡和判断,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
总之,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侵权责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