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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和证件

法律解析: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证件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当双方决定协议时,通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和准备相应证件。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这份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的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双方亲自签名。

双方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身份证应当是有效的,并且与婚姻登记信息相符。

户口本也是需要提供的证件之一。户口本可以反映双方的户籍信息。

另外,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证件。如果结婚证遗失,需要先进行补办。

办理手续时,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提交上述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会当场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要确保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完全认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同时,要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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