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什么责任
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
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这种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它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主要考量因素。通常情况下,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过错。
其次,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存在一些法定的免责事由。比如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再者,强调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他们对所饲养动物具有管理和控制的义务,如果因为未尽到这些义务而导致损害发生,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这种侵权责任的认定还会考虑到动物的危险性、饲养环境等因素。例如,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更为严格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不能免除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规定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尽到管理职责,以减少此类损害的发生。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和活动。
在实践中,对于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宠物饲养人要提高责任意识,妥善管理自己的宠物,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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