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岗位生病属于工伤吗
在工作岗位生病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但如果只是在工作岗位生病,没有导致上述严重后果,通常较难直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疾病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内容等与工作相关的因素所导致,经过相关认定程序,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比如,长期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导致劳动者患病,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就会被视为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突发疾病,且该疾病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要确定在工作岗位生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劳动者及其家属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工作记录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判断在工作岗位生病是否属于工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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