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废债会不会被警察逮捕
恶意逃废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警察逮捕。
恶意逃废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逃废债主要是指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债务人通过欺诈、隐匿财产、故意转移资产等恶意手段逃避债务偿还,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可能触犯法律。
警察是否会逮捕,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恶意逃废债的行为构成犯罪,比如涉嫌诈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那么警方有权依法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
例如,当债务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却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情节恶劣的,就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对于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制裁,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它不仅对债务人起到警示作用,也有助于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履行债务。如果遇到债务问题,应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而不是采取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会对自身的信用和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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