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不满10万免征什么税
一般纳税人不满 10 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缴纳的。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这是国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出台的优惠政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的附加税费。
这些税费的免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特别是对于一些中小规模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能够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相关操作,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同时,税收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企业应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以便准确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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