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主要有形成原因、诉讼时效等方面的区别。
和存在一些较为重要的区别。
首先,在形成原因上,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而欠条产生的原因则更为多样,可以是基于买卖、劳务、侵权等多种法律关系而形成的欠款。
其次,诉讼时效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三年。而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
在举证责任方面也有差异。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简单陈述借款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则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还需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此外,在法律后果上,持有借条的债权人,其权利更容易得到法律保护;而欠条的法律后果则需根据具体的欠款原因来确定。
总之,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意义和后果上存在诸多不同。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选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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