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追诉期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
民间借贷追诉期,也称为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期限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在民间借贷中,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三年内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出借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债务人未还款,此时出借人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了解民间借贷追诉期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出借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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