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有哪些
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可以从主体资格、劳动管理、劳动报酬支付、工作内容等方面综合判断。
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多种办法。要考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需依法成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而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看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包括考勤、工作安排、考核等方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劳动报酬的支付情况也是重要因素。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奖金等报酬,且支付方式和周期相对固定。另外,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这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还有,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场所通常也能反映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等由谁提供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果主要由用人单位提供,可能更倾向于存在劳动关系。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能对劳动关系的确认起到辅助作用。总之,综合考虑上述多个方面的因素,能够较为准确地判断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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