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怎么写
起诉离婚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的撰写需要明确具体证据和其证明目的。
在撰写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时,要注意以下方面。证据目录通常包括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内容等栏目。证据材料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受伤照片等;证明一方有过错的证据,如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对于财产方面,要有相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等也是重要材料。
证据材料的撰写要客观、准确、详细。每份证据都应清晰地说明其来源和证明目的。证据的形式要合法合规,不能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证据的组织和呈现要有逻辑性,按照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以便法官能够清晰地理解和审查。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争议焦点有直接关系。在提交证据时,还应附上证据清单,对证据进行简要说明和分类。总之,认真准备和撰写离婚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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