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试用期合同如何做
解除试用期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应确定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其次,需提前通知对方;最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阶段。在解除试用期合同方面,具体做法如下。
明确解除理由。解除试用期合同的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如果理由不合法,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提前通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劳动者解除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有法定情形,通知时间可能不同。
办理手续。包括交还工作用品、清理工作交接等。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写明解除原因和时间等。
注意证据留存。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解除试用期合同过程中,都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等,以避免可能的纠纷。
在解除试用期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应妥善处理。例如,用人单位应及时结算劳动者工资等。如果因解除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解除试用期合同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是关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