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客观要件都有什么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客观要件包括实施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等。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影、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从主观要件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这就要求行为人明知所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同时还具有通过销售获取利益的意图。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侵权复制品而销售,或者虽然知道但并非出于营利目的,一般不构成此罪。
在客观要件方面,首先必须有销售行为,即通过买卖、赠予等方式将侵权复制品转移给他人,获取货币、实物等利益的行为。其次,所销售的必须是侵权复制品,包括侵犯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等的各类作品。再者,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也是一个重要条件。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
认定本罪时,需要注意主观方面的明知和营利目的的判断,要结合具体案件中的各种证据来综合认定。同时,对于客观方面的销售行为和侵权复制品的认定,也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准确把握。只有准确理解和适用本罪的主客观要件,才能正确处理涉及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案件,维护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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