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是由谁赔偿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涉及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负有确保质量和安全性的直接责任。如果产品在设计、制造等环节出现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销售者在产品流通环节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有义务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合理的检查和筛选,确保产品不存在明显的缺陷。如果销售者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明知产品有缺陷仍进行销售,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并停止销售有缺陷的产品,那么销售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确定赔偿责任的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可能存在合同约定,对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进行了明确。此外,如果损害是由多个环节的缺陷共同导致的,那么多个主体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通常会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和销售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以及损害后果与产品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同时,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可以通过保险等方式来分散风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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