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制高消费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院限制高消费一般是没有固定时间限制的,通常要在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才会解除限制。
限制高消费令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能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制高消费令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它的持续时间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义务,那么限制高消费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只有当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限制高消费令才会被解除。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令对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警示作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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