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手续费的标准是多少?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根据退票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开车前 8 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 48 小时以上的按票价 5%计,24 小时以上、不足 48 小时的按票价 10%计,不足 24 小时的按票价 20%计。开车前 48 小时~8 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 8 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 8 天前退票的,仍核收 5%的退票费。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上述计算的尾数以 5 角为单位,尾数小于 2.5 角的舍去、2.5 角及以上且小于 7.5 角的计为 5 角、7.5 角及以上的进为 1 元。退票费最低按 2 元计收。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 24 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可能会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进行调整,所以在退票前最好查询相关的最新信息或咨询当地的火车站工作人员,以确保准确了解退票手续费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三十一条
旅客在发站要求办理提前或改晚乘车并符合改签条件时,车站应予以办理。办理时,在车票背面加盖“改签乘车日期车次”戳,注明“改乘x年x月x日x次列车,x车x号”,或粘贴“改乘x年x月x日x次x车x号”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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