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超过60岁是否能确认为劳动关系
年龄超过 60 岁不一定能确认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般来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超过 60 岁的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此时有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已超过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
然而,如果该人员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通常会被认为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其在法律上已经处于退休状态,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还需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内容、双方的约定等因素。有些情况下,即使超过 60 岁,但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更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总之,判断年龄超过 60 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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