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标准
判断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主体、从属性、劳动内容等标准。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定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通常以下几个标准是关键。
主体标准。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即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从属性标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对劳动者拥有劳动力的支配权。这体现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在人身上和经济上的从属性。
劳动内容标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部分。
还需要考虑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如果以上标准都符合,那么一般可以认定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形,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对于一些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需要仔细分析其与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确定是否构成劳动法律关系。
在判断过程中,应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相关的司法判例和实践经验,确保准确认定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与否,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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