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只承认雇佣关系怎么办
如果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而只承认雇佣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认定上,确实存在一些容易混淆的地方,但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区别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与雇用人约定,由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如果老板试图将劳动关系歪曲为雇佣关系,劳动者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应该尽可能地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的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自己的证据,并阐述自己的主张。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对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劳动关系存在,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等。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继续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进行最终的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当遇到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而只承认雇佣关系的情况时,劳动者不要惊慌失措,而应该保持冷静,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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