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时效是多久
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时效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向行政机关投诉的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
在我国,对于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时效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途径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如果是向行政机关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两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向行政机关投诉假冒伪劣产品的时效为两年,从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时效可能会中止或者中断。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实践操作也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遇到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时,建议消费者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实物、相关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投诉或诉讼过程中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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