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合格怎么举报
发现食品安全不合格,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如拨打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投诉举报平台进行反映。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当发现食品安全不合格时,及时举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举报途径和方法:
1. 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这是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在拨打电话时,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食品不合格的信息,如食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销售地点、不合格的具体表现等。
2.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可以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办公地点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的渠道进行在线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嫌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有投诉举报平台,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举报信息。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可能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在举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虚假举报不仅会浪费行政资源,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食品的凭证、食品的包装、剩余的食品等,这些证据有助于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在举报后,监管部门可能会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总之,公众应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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