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构成
一、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构成
1、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构成是什么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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