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1、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2)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4)客观上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部队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二、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1、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法条竞合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军人非法出卖部队武器装备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论处。
2、将、抢夺的武器装备又出卖、转让的定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论处,而将盗窃、抢夺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但如果盗窃、抢夺的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则应以定罪,依照规定处罚,而将出卖、转让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只要发生该行为,无论是否造成盈利的后果,均构成本罪,也不论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数额是否巨大,情节是否恶劣,均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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