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
一、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
1、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和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怎么区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该条没有明确的情节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难以把握,应对该罪规定具体的追诉标准,理由如下:
第一,该罪属于行为犯,如果不规定追诉标准,似乎只要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或印章行为,即构成该罪,但上述理解明显不妥。
而且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说明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应明确标准以平衡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
第二,目前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一般是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来认定的。
虽然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针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对其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认定仅具有参考性,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构成犯罪的根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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