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自杀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教唆自杀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1、《刑法》中没有关于教唆自杀的相关规定,只有对于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是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教唆他人犯罪的认定
1、如果教唆的是对自杀行为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的人(成年人和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且自杀行为没有侵害或威胁到《刑法》上的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法益的情形下,则不构成犯罪。自杀者剥夺的是自己的生命,而成年人和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享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同时被教唆者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因此教唆行为不构成犯罪。
2、如果教唆的是对自杀行为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的人,但是该自杀行为侵犯了其他法益的情形下,自杀者因为已经死了,对其侵犯其他法医的行为不予追究,但是教唆者则根据侵犯的法益和《刑法》规定承担责任;
3、如果教唆的是对自杀行为没有完全认识的人,即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的,则教唆者构成间接正犯,按处理;若该自杀行为又同时侵害了刑法上的其他法益的话,则教唆行为同时构成多个,根据想象竞合犯,从重处理。
对于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显然是属于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权益侵犯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他人自杀的事实后果,与犯罪分子的直接教唆行为是否有关系,如果没有关系的,那么是不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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