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一、违法放贷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1、违法放贷罪的正确表述应是违法发放贷款罪,应从以下要件认定此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1、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 (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要就是将此罪与一些相似的犯罪做了区分,这才能更加准确的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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