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构成要素
一、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构成要素
1、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要件为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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