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一、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1.首先,当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当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解请求,以期实现纠纷的和平解决。
3.若调解也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当事人有权选择向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径直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4.对于对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其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具体的部门职责而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而涉及单位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至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与邻居有土地纠纷如何进行
在面临土地冲突之际,土地确权程序的首要步骤便是妥善处理争议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途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开展友好协商,以期通过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邀请一位德高望重、具有公信力的中间人担任见证者,从而确保双方能够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第二,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基层组织的协助,例如由村干部出面进行调解。
由于他们对于当地的土地状况有着深入的了解,因此调解结果往往具备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第三,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无法奏效,则可向县级政府设立的土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该委员会通常会设置于农业部门之下,主要职责在于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土地纠纷进行权威性的裁决;最后,若对土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仲裁的公正性进行审查,同时附带,以此全面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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